附件4:
[说明] 在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,各地教育、监察、公安、民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,严格审查考生的户籍、学籍情况,依照“谁审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认真填写该考生的情况,共同做好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。
各团场迁入农工子女普通高考报名情况审查登记表
编号:
考生填写 |
考生姓名 |
|
报名序号 |
|
性别 |
|
族别 |
|
出生
年月 |
|
身份证号 |
|
户口所在地
及落户时间 |
|
父亲姓名 |
|
族别 |
|
户口所在地
及落户时间 |
|
身份证号 |
|
|
母亲姓名 |
|
族别 |
|
户口所在地
及落户时间 |
|
身份证号 |
|
|
考生与现
户主关系 |
|
户主姓名 |
|
其它要说
明的情况 |
|
认定单位填写 |
认定意见 |
审查人签字: 师级劳动部门(盖章)
年 月 日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印制
注:1、本表后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、学校证明、考生及父母户口复印件。
2、本表只适用通过正式组织(师级劳动部门迁入花名册)迁入的农工子女。
3、迁入到某团场后,如有变动,须在(其它要说明的情况)栏内说明,如:2002年迁入某团某连,2004年转入某团某连。